由于缺乏相關的法規約束,以及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,在珠寶首飾消費中存在不少坑人的“糊涂賬”,因此,不少市民呼吁盡快出臺珠寶首飾三包。
首飾維修費也是“糊涂賬”
來自湖北省消委和武漢市工商部門的統計信息顯示,消費者購買的珠寶飾品出現質量問題后,找商家要求退貨或換貨的要求幾乎100%遭拒,原因是此類商品沒有“三包”規定。
近日,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走訪了江城多家品牌珠寶專柜和金店,應驗到此說不虛。這些商家均表示,消費者無法證明損壞現象是由于質量問題引起的,因此拒絕賠償或退貨。
《消法》管不住首飾“特殊商品”?
湖北省消委去年曾接到這樣一起投訴,消費者在某商場黃金飾品專柜買了一條2000多元的黃金項鏈,后發現款式不適合,便按購物小票上規定的“7日內可換貨”前去更換款式。但店家卻稱:“珠寶首飾屬特殊商品,消法規定不得退換。”
真的是這樣嗎?湖北省消委投訴部主任謝燕表示,《消法》里并沒有“特殊商品”和“一般商品”之分,所以不能因為價格高就稱為“特殊商品”,只要是商品就要遵守消法。商家所稱的“特殊商品不予退換”的說法是在忽悠消費者。
行業“三包”呼喚早日出臺
由于湖北省還沒有出臺關于珠寶和金銀飾品的三包規定,不少市民表示,近年來,黃金首飾等商品成消費熱點,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相關三包規定。
記者了解到,目前,江蘇、浙江以及上海、天津等地已出臺了金銀飾品的三包規定,如《上海市黃、鉑金飾品退、調、換辦法》規定在十五日內發生質量問題,消費者可選擇修理或換貨。
為何行業“三包”規定沒有在全國推行?謝燕分析,由于目前對于戒齒、戒托、戒圈、項鏈斷裂引起掉石、掉墜等問題沒有責任判定辦法,相應工藝標準缺乏,導致遲遲無法出臺,而缺少“三包”條款約束的商家難免自己制定“霸王”條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