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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寶協發布的黃金成色印記圖案,從6月開始在省內生產廠家的金飾產品上標記。
據了解,為了維護福建省金店(銷售商)和消費者的利益,福建寶協依據相關“國標”,與省內金飾生產廠家簽定了黃金首飾成色達標協議,實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出廠制度。經檢驗合格的金飾產品,在首飾印記內容里加印“GAF”,作為檢驗合格證明。
此前,該省的金飾生產廠家已有標記代號、材料和含量3項印記,新的印記圖案是在原有3項印記的基礎上加印的。
目前,福建省金飾銷售商上柜銷售的貴金屬首飾,絕大部分含有廠家標記的3項印記,但都沒有質量合格證明。
福建寶協秘書長王乃珠說,貴金屬首飾以及鑲嵌著鉆石、翡翠的貴金屬,均沒有質量合格證明,消費者有可能會購買到成色不足或摻假的“金”飾。
新聞背景:
福建寶協日前向省內生產廠家發出了簽訂《黃金成色約定書》的通知,截止2009年6月9日,福建省15家黃金首飾加工銷售黃金首飾產品的廠商,只有8家準備與福建寶協簽訂《黃金成色約定書》。這8家廠商是:建僑、鑫慧誠、朝艷、義建、興隆、德誠、福輝、冠峰等。福建寶協提醒省內外客商,謹慎與不簽定《黃金成色約定書》的黃金首飾加工銷售企業開展業務往來,謹慎低價誘惑,騙你不會有商量。
建僑、鑫慧誠兩企業不僅決定與福建寶協簽定《黃金成色約定書》,而且已按照《黃金成色約定書》的規定,他們對柜臺上的黃金首飾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,開始標注新印記“FGA“成色檢驗標志。